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级学生张聪祥退学的公示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《周口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》(周职继教)【2023】2号,2025级学生张聪祥提出退学申请,继续教育学院已对学生退学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7日,共计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内,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,请将情况以书面形式递交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将按照《周口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》办理相关手续。
联系人:张帆
电 话:0394-8581951
附件:
周口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级申请退学学生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