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期末
考试的通知
各校区、校内相关部门:
根据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,2023年春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期末考试采用线上考试模式进行。现对2023年春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期末考试工作作如下安排,请遵照执行:
一、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
形考成绩比例为100%的课程形考成绩即综合成绩;
形考成绩比例非100%的课程终考全部线上进行,共计23门。考试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至9月26日。考试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一。本学期所有已选课并报考成功学生均可以参加终考。
各校区务必严肃考试纪律,确保应考尽考、真人真考。条件允许的校区尽可能采用线下集中网上考试的形式进行。届时各校区考务负责人及时通知到每位考生,将考试时间及考核形式通知到学生并做好考前模拟测试。考试期间各校区辅导老师(班主任)需关注企业微信-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全省工作人员群,在群内咨询学生提出的问题,考试管理科负责解答。
为方便把握本次考试的时间节点,说明如下:
1.9月22日23:59分学习平台停止学生的学习活动。
2.9月28日23:59分之前责任教师必须完成学习平台所有作业批改,逾期批改为无效批改,不再计入学生形考成绩。
3.考试结束后有主观题的课程省校责任教师在9月28日23:59分前完成评阅。
二、平台测试工作安排
为使学生熟悉考试平台环境,责任教师在教学平台发布模拟测试公告,校区通知学生考前完成模拟测试(学生端使用说明详见附件二(手机端)、附件三(PC端))。模拟时间长度为30分钟,模拟考试时间:9月21日09:00-17:00。各校区务必提前做好课程模拟考试组织工作,以免后期无法完成课程正式考试。
考试进行期间,各校区辅导教师(班主任)应在线上执勤,如有异常及时在企业微信-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全省工作人员群内以xx校区+姓名+学号+课程名称报告(杜绝以截图、录像、照片等方式反馈),由考试管理科处理。
三、主观题评阅及成绩导出
考试结束后有主观题的课程省校责任教师在9月28日23:59分前完成评阅,届时教务处直接从后台导出本次终考成绩。
四、关于考试成绩发布的说明
1、本学期综合成绩10月10日左右发布。综合成绩不及格的课程,平台学习行为及形考成绩清零,终考成绩无效。今后学期需重新选课学习重新考试。
2、本学期有终考的课程均是双及格课程,需形考成绩和综合成绩同时达到60分(含60分)以上,综合成绩才能及格。
3、综合成绩发布后,各校区同时组织学生登录平台查看成绩,有异议的按照规定提交复议材料,具体要求时间将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全省工作人员群内通知。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 王卫宾
联系方式:0371- 65953567
附件一:课程考试时间单元安排
附件二:考生操作手册-手机端.pdf
附件三:考生操作手册-PC端.pdf
教务处
2023年9月20日